
為加強和規范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改進城市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近日,住建部發布了《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執法范圍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辦法》中提出,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標志標識應當全國統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制。【金鵬信息電子政務研究院供稿】
【六大領域】
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包括以下六個領域:
八大措施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八大措施:
人員配置
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