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很多地方環境監管都采取了網格化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河南省鄭州市環保局在實施網格化監管中,大膽進行探索,創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挖掘并發揮綜合管理科的作用,使“全方位、全過程、全事項、全環節”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真正得以實施。金鵬信息專家結合鄭州環境網格化監管模式工作實際情況分析如下:
一、統籌協調 · 形成監管合力
網格化環境監管將轄區分成不同區域,采取定區域、定人員、定目標、定任務的監管方式,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實現了環境執法全覆蓋、監管無盲點,有效提升了全區環境監管的能力和水平。但由于各網格之間職責相互平行的客觀特點,如何保證全局監管任務的步調一致、標準統一,就成為網格化監管中必須解決的問題。鄭州市環保局綜合管理科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形成上下一條心、全局一盤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1、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統一接收工作任務,統一上報工作情況,確保屬地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的各項環保工作任務能夠真正落實到具體網格中;
2、加強與內部科室的協調,形成環評、監測等不同部門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
3、加強對監察網格的統籌,統一制定年度監察計劃,組織專項監察任務,并對環境信訪、排污收費和行政處罰等工作實行統一調度,保障工作質量。
二、制度建設 · 規范監管流程
網格化是對原有按業務分工的環境監管模式的一次改進,也是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精細化、責任化的重要手段。監管模式的調整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的保障,沒有規范、合理的制度保障,必然導致網格化人員監管過程中無章可循,影響監管效果,嚴重的甚至會導致失職瀆職。因此,在網格化實施初期,要發揮綜合管理部門的作用,加強制度建設,以適應網格化監管的新模式。
鄭州市環保局結合實際工作,先后制定了環境信訪、危險廢物、應急預案備案等多項具體工作管理辦法,明確部門分工,規范工作流程,確保了網格化監管工作順利開展,提升了環境監管效率。
三、業務指導 · 提升監管能力
網格化監管實現了對同一監管對象的排污收費、行政處罰、環境信訪、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等各項環境監管要求的統一管理,提升了對企業的監管和服務水平。監管人員從原來單一、專項的環境管理向全面、綜合的環境管理轉變,對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尤其是綜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制定培訓計劃,拓展培訓內涵,創新培訓方式,采取邀請專家講、網格相互學、走到外面看等不同形式,創新業務學習的方式方法,加大對網格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力度。特別是結合具體的工作任務,多組織專項業務培訓,把學到的知識及時應用到工作中去,并在工作中檢驗和體會學習到的理論,真正實現在學中干、在干中學,既保證工作質量,又切實提升每個網格監管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水平。
網格化監管實施半年多來,鄭州市環保局綜合管理科已組織環評、危廢管理、信訪、收費、油氣回收等各類培訓18次,共680人(次)參加培訓。這種有針對、接地氣的培訓,不但提升了大家的綜合業務素質和水平,更重要的是在分局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實現了從“要我學習”向“我要學習”的轉變,引領分局向建成學習型組織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四、調度通報 · 助力監管決策
領導的決策關系著網格化發展的重要方向,綜合管理部門作為全局業務的統籌協調機構,肩負著幫助領導掌握全局各網格工作進展、及時發現存在問題、總結工作經驗教訓、發揮參謀助手等重任,要為領導決策提供全面、客觀、具體的支持。
1、及時調度,通過反復探索和總結,形成網格工作周調度制度,對信訪、罰款、收費等指標以及主要工作任務進行周調度,以統計表形式上報,幫助領導及時掌握工作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定期通報,以每月例會為載體,綜合科對上月主要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并對當月主要工作任務進行梳理,查找工作不足,確保工作質量。
3、超前謀劃,站在全局的高度,善于換位思考,超前謀劃,積極主動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網格化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為領導決策出思路、出新招、出良謀。
五、審核稽查 · 約束監管行為
網格化監管實施后,區域環境監管責任落實到了具體人,實現了權責統一。但在很多人看來也增大了網格監管人員的行政權力,容易產生懶政、怠政思維,甚至會產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這時,綜合管理部門就要從指導工作、規范行為、保護干部的高度,嚴格開展審查稽查工作。
1、完善行政權力的“三分離”制度,即排污費的核定、征收、繳費三分離,行政處罰的調查、處罰、收繳三分離,探索實施排污費征收三級審核流程;
2、進一步加強執法稽查,制定詳細的稽查制度,完善稽查內容,保證稽查比例,實行稽查通報,督促稽查整改,對在稽查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堅決移送紀檢監察部門,絕不姑息;
3、制定網格業務考核辦法,合理制定網格工作計劃,實施業務工作考核,堅決杜絕懶政怠政思維,推動網格人員在崗、在位、在狀態,通過抓業績、抓考核,促政風、帶行風,共建一支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環境監管隊伍,推動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