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新社會治理是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和建設服務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創新社會治理平臺作為實現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和依據,在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依據鄭州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金鵬信息自主研發了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平臺,現已在鄭州市及周邊城市得到了全面應用。
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實用先進、頂層設計”的建設原則,采用單元網格、地理信息編碼、GPS位置定位、4G無線傳輸等主流信息技術,充分整合政府管理與公共服務資源,實現了“人、地、物、事、組織”等全要素信息的精細化管理,創新了社會治理服務體系。
網格化社會服務治理信息系統,集人口服務管理、社會矛盾糾紛調處、特殊人群服務等功能于一體,各級社會管理部門信息互通,達到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務全到位的目標。
系統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網絡平臺,為其建設提供基礎運行網絡,提高網絡承載和安全防護,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村(社區)的四級網絡平臺互聯互通。總體設計遵循“網格覆蓋、條塊融合、責權明晰”的原則,構建“一個目標、兩個原則、三級網格、四級平臺、五級聯動”的管理工作格局。總體設計原則如圖所示。
總體設計原則
三級網格
建立三級網格,實現條塊融合。以各鄉(鎮、街道)辦為基本單元劃分三級網格。鄉(鎮、街道)辦為第一級網格,鄉(鎮、街道)辦黨政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村(社區)為第二級網格,鄉(鎮、街道)辦指派副科級以上干部兼任村(社區)黨支部第一書記,對村(社區)工作承擔第一責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對村(社區)工作承擔直接責任;村(社區)警務室首席民警兼任黨支部副書記,承擔相關責任。村組、樓院、街區、轄區公共單位等為第三級網格,鄉(鎮、街道)辦指派工作人員兼任網格長,對網格內工作承擔第一責任,歸村(社區)黨支部第一書記統一管理,緊緊依靠村組長、樓院長、街區長、轄區公共單位負責人、退休干部、聯戶代表等力量,推進網格內各項工作落實。按照“定人、定崗、定責、定獎懲”的原則,將各網絡管理責任明晰量化到具體人,形成“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管理網絡。
三級網格結構圖
實現條塊融合。在“條”上發揮各級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臺統一指揮、協調、監督的功能,整合各職能部門的資源和力量,建立常態化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在“塊”上以鄉(鎮、街道)辦為基本單元,整合相關職能部門、轄區單位及城管員、協管員、巡防隊員、社區保安等協管力量,以及村組長、樓院長、街區長、聯戶代表、共產黨員、志愿者等群眾自治力量,共同組成“條主業、塊用人”條塊融合式綜合服務管理隊伍。日常社會事務以屬地管理為主,職能部門按照對口業務配合執法。特殊情況下鄉(鎮、街道)辦可請求上級黨委、政府派遣職能部門集中執法,鄉(鎮、街道)辦做好配合工作。
四級平臺
搭建四級平臺,強化逐級負責。按照“集中采集、動態更新,信息共享”的原則,充分整合本市現有網絡及民意訴求處置平臺資源,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村(社區)四級聯網的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社情民情動態數據信息庫,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村(社區)公共管理服務信息專網運作,資源共享。按照“統一受理、分類處置、逐級上報、跟蹤督查、評價獎懲”的原則,基層遇到超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按程序逐級向上一級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臺報告,由其統一分解交辦、跟蹤督辦。各項政府執法部門接受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臺統一指揮,快速反應,限期處置。
四級平臺結構圖
五級聯動
形成五級聯動,推動重心下移。由市委常委分包縣(市)區,對縣(市)區社會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和縣(市)區直黨政班子成員分包鄉(鎮、街道)辦,對鄉(鎮、街道)辦社會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街道)辦和縣(市)區職能部門干部分包村(社區),對村(社區)社會管理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分包村組、樓院、轄區公共單位等三級網絡,對三級網絡社會管理工作負責。通過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辦、村(社區),村組上下五級聯動,地方黨委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和群眾工作隊三方聯動,構建“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負責”的工作新格局。【金鵬信息電子政務研究院供稿】
五級聯動結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