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城鄉一體化快速發展,社會流動性急劇增強
伴隨著城鄉統籌發展的推進和城鄉一體化的快速發展,近十年來我省城鄉人口比逐漸縮小。2001年我省總人口約為5658萬,城市人口為2308.50萬,農村人口為3349.50萬; 2009年這組數據分別變為5720.00萬、2631.20萬和3088.80萬。盡管全省城鄉之間的人口差距由2001年的1041萬縮減至2009年的457.6萬,但全省仍有超過50%人口居住在農村。2008年全省農村實際長期居住人口仍有2000多萬,外出務工農民1000多萬人,占農村總人口的30%以上,是流動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龐大的流動性群體增加了農村網格化治理不容忽視的壓力。
(二)農村信訪事件逐年增多,農民自我合作能力下降
在農業稅費改革及取消之前,引發農民上訪的多是集中于稅費負擔和各種攤派集資、鄉村干部工作方式簡單粗暴、基層干部貪污、村民自治選舉不合法等問題上,其中最為嚴重的是農民負擔過重問題。2005年取消農業稅之后,農民的上訪數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在增加。其中,維權型上訪主要是源于城市化進程中因房屋拆遷與土地征用引發的社會矛盾與糾紛。現在農民上訪除了維權以外,還增加了農村公共服務、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議題,這些“一家一戶不好辦或者辦不好的事情”,農民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政府”。農民信訪不只是一種利益表達與訴求的方式,其背后牽涉的卻是整個“三農問題”,尤其是當前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由于基層政權組織權威與治理能力的下降,農村民間社會組織發育不足,農民越來越原子化且合作能力下降,原來的民間自我合作機制喪失,造成公共物品供給缺少,社會糾紛調解難以在民間社會中自我解決。
(三)城鄉之間及農村內部分化嚴重,社會治安事件逐年增多
近年來,盡管國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加強收入分配調節,但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有效遏制。2002 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78:1,2003年為2.85:1;2004年縮小為2.78:1,2005年又躍升到2.90:1,差距再次擴大。同時,我省農村內部收入分化也越來越大。2003年我省農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2975,2004年為0.3071,2005年擴大到0.3140。農戶中20 %的高收入戶與20 %的低收入戶的收入之比,1985年為2.68:1,2002年達到4.45:1,2003 年為4.64:1,2004年為5.06:1,2005年達到5.31:1。這表明農村高低收入群體的貧富程度進一步加劇。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度擴大不僅降低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活力,而且容易激發社會矛盾,成為社會治安問題與不穩定的推動因素。據統計,河南省近十年的刑事案件發生總數在逐年增加,其中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
(四)信息傳媒快速發展,虛擬社會的興起給現實網格化治理提出了新要求
隨著網絡傳媒技術的快速普及,網絡已經作為一種嶄新的社會力量逐步興起。網絡對人們的生存、交往和組織方式產生著重要影響,并日益深刻影響著社會情緒和公眾行為的走向。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諸如征地拆遷、勞資矛盾、官員腐敗、社會不公等問題為民眾高度關注,深惡痛絕,特別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對立。網絡傳媒平臺已經成為部分群體和社會個人用于擴大事件影響、獲取事件解決的途徑和手段。特別是隨著網絡力量的壯大,跳過上訪與傳統媒體,直接訴之于網絡,已經成為許多民眾解決利益糾紛,宣泄內心不滿的首選渠道。與此同時,也有部分群眾和個人利用網絡的盲目性和虛擬性惡意扭曲事件真相,誤導網絡輿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