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應當為社區和大街供給效勞而不是操控它們。該怎么理解政府職責?新公共效勞理論中有這么一種觀念:“公務員日益主要的人物即是要協助公民表達并滿意他們一同的利益需求,而不是企圖經過操控或掌舵使社會朝著新的方向開展。”因而金鵬信息以為政府擔任應當包含結合社區內各種資本,樹立網格化辦理的信息同享網絡;完善社區網格內根本醫療效勞設備;調和物業公司完善社區網格內根本的文化娛樂設備;引導網格內自發性群眾組織等等,而不是直接告訴居民該怎么做、要怎么做。市區兩級政府和大街辦事處不能把網格化辦理當成可以處理全部社會疑問的藥方,更不能把其作為操控社會底層的手法,而是要遵從社區開展的自然規律,不能依照政府志愿改變社區的開展方向。政府要給社區供給效勞,尊敬社區的行動挑選。政府要與社區居民、社區辦理人員和社區志愿者一同,一同洽談處理居民所面對的疑問,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罢宋飶牟倏剞D變為議程組織,使有關各方坐到一同,為推進公共疑問的處理進行洽談、供給便當?!?/P>
公共利益是方針而不是副產品
網格化辦理開始本是城市辦理者為結合社區資本,構建社區信息同享渠道引進社區辦理中的,但其隨后的遍地開花則更多的是基于維穩的需求。或者可以這么說,政府在推廣網格化辦理時首要想到的是排查社會危險、處理也許影響社會調和的潛在疑問,不讓自己統轄區域呈現辦理盲點。如果說考慮到了社區公共利益的話,它也許即是一種副產品,而不是真實的意圖。
社區公共利益指啥?
1,它指向社區內供給的公共醫療效勞是不是可以滿意居民的需求;
2,它指向社區內的根本娛樂設備、場所能否滿意居民的需求;
3,它指向社區能否供給一個安全適意無污染的生活環境,讓居民從單位下班回來感受到溫暖;
4,它指向社區居民所能享受的自在生活和自在表達的空間。
凡此種種,都是政府在社區辦理中需求營建的。也許因為現實的制約,有些社區公共利益很難徹底完成,但它是方針,至少是盡力的方向。政府在社區辦理中,包含網格化辦理過程中首要要把這些公共利益的完成作為方針,如果有維穩的考慮,應當把維穩作為完成公共利益的路徑之一,而不是相反。
把社區自治作為網格化辦理的意圖
網格化辦理僅僅社會轉型期的產品,它產生于社會矛盾多發的今天有其必定性,但是社區辦理的終究意圖是自治,這是不以人的毅力為搬運的。網格化辦理僅僅社區辦理步入一個特別期間的產品,不是路途結尾。在這方面,政府要有前瞻性,要充沛認識到網格化辦理的限制和未來,準確進行政府職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