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工作,將網格化監管工作經費、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補貼列入財政預算,保證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要設置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落實機構編制、人員、經費,保障網格正常運行。
(二)加強協調,注重配合
要把網格化監管工作與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創建食品藥品安全縣以及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協調聯動,發揮整體優勢。
(三)廣泛宣傳,深入發動
在推進網格化監管工作期間,要利用各種媒體,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工作的目的意義,及時宣傳報道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動態、進展和成效,及時總結和推廣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工作經驗,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導,嚴格考核。
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大對各縣(市、區)政府推進食品藥品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的督導與考核,制定網格化監管考核細則,落實地方政府對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強化網格單元責任主體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