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政務是國家信息化建設的一項重要戰略性任務。要保持智慧政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科學處理好規劃、實施、監理三者的關系。規劃是前提,實施是基礎,監理是保障,三者相互促進,互相制約。
中國智慧政務自2002年啟動以來,得到了中央、地方政府和廣大信息技術廠商的大力支持,各項智慧政務的實施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伴隨著智慧政務的發展,我們需要認識到智慧政務的發展需要規劃、實施、監理這“三駕馬車”的共同拉動,只有協調好三者的關系,發揮三者最大的作用,才能保證智慧政務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規劃是智慧政務建設得以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也為監理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指標和依據。規劃是智慧政務健康發展、良性運作的前提條件。一方面,完善的項目規劃可以為將來智慧政務建設的具體實施和評價提供理論上的基礎,也可以明確建設中的各項責任和指標。另一方面,完善的規劃有利于資源的整合配置,避免重復建設帶來的浪費。并且可以在項目完成以后,及時地協調后期運作諸如維護、更新和管理等方面的關系,降低建設成本和縮短建設周期。智慧政務建設初期對機構和業務流程的整合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但這也正是智慧政務規劃的意義所在,需要在認真思考的基礎上慢慢摸索。
在實際的智慧政務建設中,規劃的具體操作卻遠非想象得那么完美,而如今的智慧政務規劃往往陷入了技術至上的誤區。人們在談論智慧政務建設時,普遍都能認識到政務的重要性遠大于電子技術。可真正在規劃的時候,絕大多數人又只談技術,提出的只是一個純技術的解決方案,而對組織機構、行政業務流程的整合等核心問題,一般都予以回避。但如果我們的技術解決方案只簡單地把現有組織、流程固化下來,沒有可擴展的空間的話,那么整個系統在未來的發展應用中就會存在很多的問題,智慧政務建設的初衷就無法得到實現。
一個沒有全面規劃的智慧政務建設,不可能在實施和監理過程中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只會嚴重拖延整個建設進度,為工程帶來巨大損失。
規劃是實施的前提,智慧政務建設需要對政府部門運作模式及錯綜復雜的部門間協作模式有透徹了解,要確切地知道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只有清楚地知道這些,才能夠在實施過程中建設出特點鮮明、效果明顯、操作性強的智慧政務整體規劃。而智慧政務在規劃基礎上設定的總體目標和階段目標,及信息系統的總體設計和在此基礎上確定開發的應用標準和規范,都將成為智慧政務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具體指標和依據,為整個工程良性運作提供一個參考指數。
在我國,智慧政務建設必須按照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制定總體規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防止各自為政。要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的關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明確各自的建設目標和重點,分類指導,分層推進,分布實施。當然,規劃畢竟只是一個前期準備工作,不規劃不行,而一味沉溺于規劃只會使智慧政務建設變成紙上談兵。那么在做了周密的智慧政務建設前期規劃以后,就應該把目光轉向其實施中來。實施作為智慧政務的基礎性工作,必須要在前期規劃和監理監督指導下積極穩妥地開展建設。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政府上網的網站已經在6000個以上,可以說智慧政務的建設實施已經初具規模。據資料顯示,自1992年至1996年間,美國政府通過推進智慧政務建設,5年內減少了24萬員工,關閉接近2000個辦公室,減少開支1180萬美元,這只是智慧政務實施效果的一方面。而更重要的是,智慧政務在給我們帶來效益的同時,會更好地發揮它作為政府與公眾接口的平臺互動作用,讓政府得以更高效率,更高質量地為公眾服務。所以說我國智慧政務的實施目標就應該定位于改善政府工作流程,提高政府的透明度、規范化和實時性,促進政府機構高效、互動和廉潔的運轉。
按照國務院制定的有關方針和政策,我國推動政府信息化的指導原則是:“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統一規劃,協同發展,資源共享,安全保密”。所謂“統一規劃,協同建設”,是指政府信息化建設必須在國務院的統一規劃指導下,由各地區、各部門遵循統一的規范和標準協同建設,共同發展,以便使這項涉及面廣、技術和資金密集的系統工程,更好地發揮整體效益。所謂“資源共享,安全保密,”是指在政務信息化的建設中,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系統建設的要求,從政務信息化的全局出發,打破條塊分割,主動提供相關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同時,要嚴格遵照國家的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智慧政務的建設與發展,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立足全局和長遠,制定總體規劃,科學設計智慧政務整體構架。要明確工作重點,分清輕重緩急,對那些社會需求大、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以及基礎性、全局性的項目,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加快建設步伐。正確處理上下左右的關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設,防止各自為政。
智慧政務建設的規劃、實施與監理三結合,還具體表現為先易后難、先簡單后復雜地組織智慧政務的建設和實施。在這方面,同樣需要統一規劃和協調。像我國這樣發展中的大國,建設智慧政務不可能全面開花、齊頭并進,必須有選擇、有重點地進行。但究竟那些是國家首先必須實現智慧政務的領域,或者那些重點公共服務事項是必須優先發展的領域,這些都必須通過國家的相關規劃或政策予以規定,否則,就可能出現某些混亂。根據我們的研究,智慧政務在某一具體行業的建設相對較容易,比如目前我國的工商、稅務、金融、海關等領域的一些電子化管理等,但是要實現跨行業、跨地區、特別是某項公共服務涉及多個部門的在線服務,難度就要大的多,這不僅對公共管理本身提出很高要求,而且對智慧政務的技術、安全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可見,我們在智慧政務的具體實施中,必須遵循先易后難、先簡單后復雜的原則,穩步推進,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們進行這項開創性工作成功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