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2年住建部開展智慧城市試點以來,截止2016年底,我國100%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副省級城市、80%的地級城市、近200個區縣,總計超過500座城市明確提出建設智慧城市。據悉,十三五時期,智慧城市建設投資總規模逾5000億。智慧城市建設如火如荼,呈現遍地開花之勢。但是,在火熱的表象下,一些問題也逐漸顯現,如:缺乏相關標準、缺乏政府的統一規劃和指導、缺乏城市部門間的協同協作、欠缺頂層設計等。因此,標準體系建設刻不容緩。《“十三五”信息化標準工作指南》明確提出“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涉及的管理與服務標準,加快構建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云平臺建設標準體系”。新型智慧城市將構建“一套統一的標準體系”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六要素之一,并著力建立健全涵蓋“建設、改革、評價”三方面內容的標準體系。
國內標準化現狀
當前,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在政府、研究機構、企業的積極工作和努力推動下,已取得了很大進展,形成了一系成果。
2015年10月,國標委、網信辦、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智慧城市標準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建設及應用實施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框架,包括總體、支撐技術與平臺、基礎設施、建設與宜居、管理與服務、產業與經濟、安全與保障等七大類,同時,指出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分為能力類和成效類兩類指標。該文件明確了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的藍圖。
2016年9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的原則要求、主要任務和監督保障作出規定。
2016年12月,發改委、網信辦、國標委出臺《關于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務實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6〕2476號),發布《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年)》。該《評價指標》按照“以人為本、惠民便民、績效導向、客觀量化”的原則制定,包括客觀指標、主觀指標、自選指標三部分。
2017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要求按照“五個統一”的總體原則,有效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切實避免自成體系、重復投資、重復建設,并提出了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互聯互通的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
除了國家,地方政府、研究機構及企業也在積極推進標準化進程。浙江省編制的《浙江省智慧城市標準化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9年)》,計劃通過五年的努力,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化水平顯著提升。深圳地方團體標準《智慧城市系列標準》,其充分體現“互聯互通”的理念,為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規劃建設經驗。
標準化、規范化護航智慧城市
當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雖處于高峰階段,但由于各地城市的發展理念、發展環境、發展水平,及綜合技術實力的不同,一些問題也逐漸顯現,如:缺乏相關標準、缺乏政府的統一規劃和指導、缺乏城市部門間的協同協作等。同時,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標準、重系統輕互通、缺乏關鍵標準、缺少全局性基礎性的頂層設計等問題,導致各地的建設水平參差不齊,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某些地方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島,智慧城市難以發揮信息共享、業務融合的綜合效應,難以形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當前,智慧城市標準體系不健全已成為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核心問題之一。
“器范自然,標準無假”。標準作為一種尺度和準則,是規范技術開發、產品生產、工程管理等行為的依據,是新型智慧城市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統一標準是實現“三融五跨”大協同的前提。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是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實踐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三流企業做產品,二流企業做品牌,一流企業做標準,已成當下國際產業分工的趨勢。智慧城市的建設,同樣離不開“標準”支撐。河南金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政務信息系統相關所有基層軟件產品、支撐層軟件產品、應用層的共性管理與服務應用系統規劃工作,成功打造了國內首個按統一標準一體化設計“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中樞管理與服務體系頂層三設計”(頂層規劃設計、頂層初步設計、頂層部分詳細設計)的新模式,以標準化助推智慧城市建設。
標準化工作建議
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是智慧城市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是標準化工作的基本依據,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保障手段。為促進標準化工作順利進行、健康發展,從標準化建設的角度,對智慧城市建設提出以下建議:
(1)統籌協調,密切協作
建立國家統籌協調推進機制,統籌規劃標準的總體布局。在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統籌指導下,充分發揮標準化組織、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的積極作用,開展密切協作。
(2)強化設計,注重融合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巨系統工程,需要整體性的頂層設計來指導。開展頂層設計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首要一步。將智慧城市應用業務方案頂層設計與標準化建設方案頂層設計進行雙向融合,明確建設思路、建設內容,避免智慧城市建設千城一面。
(3)明確需求,合理規劃
除在已著力較多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信息通信技術等領域繼續推進標準建設外,更應重點推動評價體系、分級分類標準,以及頂層設計、數據共享、數據融合、信息服務等當前急需的關鍵環節的標準立項和研制,同時加快構建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建設標準體系。
(4)整合信息,科學編制
引入成熟度理論與方法,廣泛汲取各領域知識,采納一切先進技術和成果,整合各方面的信息和智慧,保證體系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前瞻性,實現智慧城市規劃有指南、共享平臺建設有標準、協同應用開發有依據,最終實現智慧城市建設有序、有質、有量的發展。
(5)整合升級,按需擴編
目前,我國政務共性管理服務與技術領域,滾動出臺了眾多標準規范,從共性管理職能角度看,中辦秘書局出臺綜合辦公標準、國家檔案局出臺電子檔案相關標準、國家保密局出臺內網分保標準、國家密碼局出臺認證加密相關政策文件與標準、工信部出臺自主信息技術格式標準,國家各部委辦局相繼出臺眾多職能業務系統相關標準規范。這些標準急需在社會信息化發展實踐中進行整合、升級,并根據城市信息化發展需求新編相關標準。【金鵬信息電子政務研究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