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難,在給城市添“堵”的同時,也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面對這樣一種失衡的局面,國家除了部署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外,也明確提出要完善相關標準規范,支持智能停車推廣應用,通過“互聯網+”盤活資源,為群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
一、違停處罰力度大
路側停車執法不嚴是大問題,鄭州此前也一樣。但現在鄭州,違?,F象很少,因為違法成本很高,而且執法區域基本上是全覆蓋,大部分城市違停罰款是200元,鄭州違停的最高罰款是2000元。鄭州違停罰款分不同檔次,普通道路違停罰款200元,繁忙道路違停罰款500元,且多是自動抓拍系統,不一定需要人工采集信息,如果車輛停在人行橫道或者黃方格位置上,違停罰款為1000元,車輛在小區門口堵塞通道造成擁堵的處罰是2000元。今年以來,到現在統計總共處罰285萬宗。違停處罰,我們不會一刀切,一些老舊小區晚上不查違停,一般醫院有臨時停車需求也不會處罰。
二、停車場內秩序管理
場內秩序管理。原來交警不只管理路上的交通秩序,停車場是由物業管理,所以經常會出現停車堵著出入口,發生打架斗毆,現在停車場的交通管理也納入交警管理范疇,比如說一車占兩位、占消防通道等,交警接到舉報都會到現場處罰,微博舉報、有獎舉報都可以,每年鄭州發放的舉報獎金,去年有大約300萬,但不只是違法停車舉報。鄭州規定了停車場主體責任,如果該單位停車場里出現七種情況:安全設施缺失、改變設計方案等等造成了停車場內引起安全隱患引發了交通事故,同樣可追究停車場管理單位的責任。作為日常安全隱患排查的一種,排查的依據是《鄭州市經營性停車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現在做了一次修訂,要把“暫行”兩個字去掉?!稌盒修k法》主要是通過在新的國標基礎上和行業做溝通,把不合時宜的規定做了優化和修正。
三、路內停車管理情況
在鄭州,路內停車管理由鄭州負責的,路內停車設施規劃的時會征求交警的意見,目前路內管理有3.1萬個車位。鄭州交委成立了一個事業編制單位,為道路交通管理運行中心,由該中心對所有的泊位進行管理和收費,采取收支兩條線,費用直接進入財政。在監管方面,交警授權給道路交通中心來進行違停查處,查處包括幾個行為:通過地磁技術發現車輛停車不規范時上門查處,交警會委托給中心來管理一個路段的停車,比如說A路段11月全部委托給道交中心來管理,交警不再來重復執法。而且,道交中心使用的是交警罰單,PDA設備和交警聯網,現場拍照取證后,會把信息傳輸給交警部門,交警部門在后臺確認之后會進行處罰決定,道交中心貼的違停告知書也是交警提供的。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路側停車管理管住了,因為道交中心的工作人員不像交警有那么多職責,交警除了違停處罰以外還有事故處理、交通排堵、交通保障等警衛任務,道交中心比較專業,只做一項工作,所以反應速度很快,如果有違停車輛,最多15分鐘,保證有人上去貼單。
四、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上鄭州有先天優勢,早期就制定了停車場規劃建設和停車場條例,在條例里給了交警行政審批權,并且基于審批權的情況配套制定了一些其他的管理辦法和標準,方便開展停車場數據傳輸工作。交警參與了很多標準制定,最主要的包括停車誘導技術規范、停車場/庫停車號牌識別的技術要求,以及停車立體場庫管理辦法等。該辦法主要是解決停車立體場庫建設時的職責不清,各部門分頭管理問題,建的時候沒人管,找誰都不批,一開工各部門都來了,現在鄭州對此做了明確規定,也會很快公布。還有是無感支付,在后期停車規劃方面,由市發改牽頭,交警等部門一起參與編制了2018-2020年鄭州城市停車設施工程規劃,規劃 “百千萬工程”,即配建一百個公共停車場,改造一千個小區,增加一萬個車位,現在發改在逐步推動這項工作。制定統一的智慧停車云平臺技術標準,發改希望做一個大的停車云平臺,現在正在制定技術標準,可能會包含之前制定的一些停車數據標準。
五、電動車充電設施配套情況
最后是充電問題,現在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很迅速。目前,鄭州交警承擔了一部分充電樁建設推廣工作,因為停車場建設的行政審批由交警負責,鄭州的停車場現在基本是按照10%的比例來配建充電設施的,但實際上經常會出現車找不到樁,樁找不到車,誰也找不到對方的情況。各個充電樁的廠商都有自己的平臺,我們下一步想把充電樁信息平臺進行整合,讓車主能夠精準的找到充電樁,就像現在燃油車找加油站一樣,對下一步新能源汽車行業有更好的幫助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