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推進會召開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開展機構設置、方案制定、責任落實、制度建設等各項工作,全省河長制工作有序推進。雖然在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1、聯動機制執行力度仍需加大。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熱下冷現象,部分基層成員單位對推行河長制工作認識不到位,未完全履職從而導致有些個案久拖不決。如:水面衛生保潔、河道清理整治、流域區污染源清除等具體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2、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當前村級“一水兩污”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基本沒有。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雖得以遏制,但無設備進行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也沒有設施進行集中處理,尚未達標排放,直接成為了水體污染源;河道水草堵塞嚴重,清理整治工程量大。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規范,沒有定期收集處理,汛期直接沖入主河道,直接成為了水體污染源。
3、河道內及河道兩岸養殖業的禁養難度大,在養殖初期這些養殖戶大多取得養殖許可證,甚至有的養殖戶是通過招商引資引進的項目。現階段在未出臺相關政策補助補償的情況下難以開展此項工作。
4、人員力量薄弱且鄉鎮河長辦人員身兼幾職現象普遍存在,有的工作人員為了應付省級檢查或上報的數據報表,自行編造數據上報完成任務了之。
5、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財政困難,資金落實有一定難度。造成工作滯后,影響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6、宣傳引導不夠到位。對農村生活水環境保護治理的宣傳引導不足,群眾參與度不夠,上下整體聯動的工作氛圍尚未完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