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內鄭州市主城五區及三個開發度假區將完成區、街道和社區網格平臺配置,并建立“1+5+X”的網格工作模式。
一、打造立體化、全覆蓋的管理監測體系
自2017年以來,市、區兩級緊緊圍繞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管理水平的目標,持續推進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目前,全市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基本建立了“全覆蓋”體系,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網格化管理水平,制定出臺了《通知》。
市網格中心要嚴格按照國標、行標,制定統一的數據普查和更新標準,提供規范化的數據接口;各區應按標準對本區域內行政區劃、社區、路網、城市部件等基礎數據進行普查,并根據城市建設情況定期進行更新,確保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規范性、實時性。按照“便于管理、無縫銜接”的原則,各區可在市級1272個管理網格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面積、人口等因素,對管理網格進行細化或整合,形成工作網格,并報市網格中心備案和入庫。
各區要根據工作實際為街道和社區平臺提供辦公場所,配置軟硬件設備,安排專門人員,確保必要的運行經費。街道網格平臺要在10月底前配置到位,社區網格平臺要在12月底前配置到位。同時,要在10月底前完成網格員手機App安裝或移動終端配置、人員上崗培訓等,確保網格長和網格員有序開展工作。
在市網格綜合監督指揮中心,目前主城各區街道網格平臺已基本完成配置,社區網格平臺正在建設中,網格員上崗培訓工作各區也在積極推進中。鄭州市將以網格監督員巡查為基礎,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高清攝像頭、智能識別等現代監測技術,強化對違法建設、環境衛生、市容市貌、滇池保護治理等網格化管理重點問題的監測。
二、建立“1+5+X”的網格工作模式
《通知》明確,要依托全市1272個管理網格,全面建立“區、街道、社區、管理網格”四級網格長責任制。區級總網格長由各區主要領導擔任,街道片區網格長由其他區級領導擔任,社區網格長由街道領導擔任,管理網格長由社區領導擔任。
按照“1+5+X”的網格工作模式要求,鄭州市將整合管理、執法、監督等力量,盡快配齊網格員,實現“定格、定人、定崗、定責”,確保責任到人到崗,并抓好網格員的管理培訓,著力打造素質高業務精的網格員隊伍。“1”即每個管理網格設置1名網格長;“5”即將網格監督員、城管執法人員、社區工作人員、環衛保潔人員和社區民警五類人員納入網格中;“X”即根據工作需要,將各類社區專干、樓棟長、社區志愿者、物業管理人員等納入網格。網格長是總協調人,負責協調網格內各類事項。網格監督員是關鍵,每個網格需配置到位并常駐常巡。各區要督促環衛清掃企業建立巡查員隊伍并納入網格人員管理系統。除網格監督員以外,各區可根據網格巡查的工作量,在確保案件上報和處置質量的前提下,按照“一人多格”的原則靈活配置網格員。
三、建立網格案件四級處置機制
鄭州市將根據不同層級、不同事權的原則,建立網格案件四級處置機制,將網格問題分為A、B、C、D四類。其中,A類問題以網格員為處置力量,在社區層面自行解決;B類問題上報街道統籌協調解決;C類問題上報區分中心協調區級職能部門解決;D類問題上報市網格中心協調市級職能部門解決。各區應在市級標準的基礎上,對網格管理內容和網格長、網格員的工作職責進行細化和拓展。
網格化管理機制要緊緊圍繞安全隱患、市容市貌、環境衛生、違法建設、滇池保護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重點問題,加大網格巡查力度,嚴格落實管理規范和處置標準,下大力氣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