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過的環境監管的現狀主要有環境監管“小馬拉大車”的現象,針對這些背景,全國開啟了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模式,金鵬信息環境監管的專家就環境監管網格化的背景進行簡單的敘述,望更過多的人了解。、
環境監管問題大量發生在城鄉結合部和鄉鎮等郊區和農村地區,這些問題主要依靠基層來解決,當前由于資金限制、監察手段滯后等因素,環境監察工作點多、線長、面廣以及分散、責任不明等問題日益突出,其監管觸角很難延伸到轄區的每一個角落,傳統的環境監管方式已力不從心。
當前環境監管存在“一多一小一普遍”特點。
【監管對象多】
環保領域涵蓋的范圍廣泛,從天上到地下,山頂到海洋,城市到鄉村,涉及各行各業和千家萬戶。
【監管力量小】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城市環保綜合督查反饋中提出了環保能力建設不足,環境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
【偏遠地區違法現象較為普遍】
城市城鄉結合部、農村等偏遠地區大量存在以違法占地、違法建筑為載體的小作坊、小加工廠、養殖戶等社會污染源,這些污染源的業主環保意識薄弱、環保素質缺乏,“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較為普遍,對及時抓住違法行為及時查處造成極大困難,環境監管壓力較大。
【壓力 監管亟需破繭成蝶】
隨著今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加大對環境監管執法力度,解決了一批損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但就當前環境監管面臨的困局,環境監管工作依舊困難重重。主要表現為傳統環境監管方式效果難以立竿見影。就如目前環保法規標準較多,有9部法律,220多部法規,涉及方方面面,但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基本上沒有授予環境監管更有效的行政強制權,環境違法事實的發現,到及時終止環境違法行為,需要經過調查、取證、送達、執行等程序和環節,時間跨度大,時間耗時長,加上違法業主經常不配合檢查、不簽收執法文書、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屢見不鮮,造成環境執法面積諸多困難,執法效果不明顯,群眾滿意度不高;加之捉襟見肘的監管人員需要查處大量的環境違法案件,鑒于提前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提高環境監管效率,能大幅減少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所以進行環境監管模式創新,改變環境監管方式就顯得刻不容緩和迫在眉睫了。
當然,以上這些內容不是全部的環境監管的問題,但也是我國目前環境監管的主要問題,金鵬信息專家總結了這個環境監管的問題,我們追蹤問題找答案,研發出環境監管網格化的平臺,該平臺可以有針對性的解決這些問題,為我們的城市留住綠色,為環境監管部門提供有效的工作管理模式。